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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開放102年第1期作種稻收購補助申報至5月15日請農友掌握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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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29 23:23   更新日期: 2013-04-29 23:23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黃莉寬/台南市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農民申報種稻者,才能按申報面積繳交公糧,往年第1期種稻申報期間由南到北自2月開始到56月結束,今年為配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之推動,調整國內統一於11日至28日申報,雖部分地區延長至228日止,但有農友反映因尚未熟悉今年提早申報期之新規定,致未能及時提出申請,要求開放種稻補申報,以便繳交公糧稻穀。該署經衡量實際情形,特開放本(102)年第1期作種稻收購補申報期,自即日起至515日止,請農友在開放期間內持相關文件到農會辦理補申報作業!

農糧署說明,近期高屏地區稻作即將進入收穫期,請農友在稻穀黃熟期後採收或露水於未乾前勿搶割收穫濕稻穀,以避免稻穀水份高,致折算乾穀率低,並且增加烘乾費用,影響收益。該署呼籲農友適時收穫,除可提高稻穀品質外,也可提高烘乾機的使用效率,以及在收穫期間可以服務更多的農友。該署進一步說明,政府已籌措完妥收購公糧所需倉容,農友可衡量市場穀價,選擇將稻穀繳交公糧或銷售市場。

另對第1期作種植水稻以外作物,同步開放補申報及變更作物種類,農糧署指出,除種稻收購補申報外,部分縣市政府及公所反映,因今年申報作業時程提早,農友旅居外地不及申報種植作物,或因氣候因素需變更轉()作作物種類等情事,該署對於符合基期年有案之農地,一併同步開放本(102)年第1期作轉()作補(變更)申報,籲請農友同樣於515日前,持相關文件到公所辦理補(變更)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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