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第三代網站~請多多來站光臨!
當前的位置 : 首頁 > 稅務新聞 > 102使用牌照稅 繳納明日截止

102使用牌照稅 繳納明日截止

新聞字體調整: 轉寄 (0) | 推薦 (0) | 書籤 (0)

上傳日期: 2013-04-29 17:10   更新日期: 2013-04-29 17:10   府會記者 張嘉芬 / 台中市 報導  

【府會記者張嘉芬/台中市報導】

102使用牌照稅 繳納明日截止

102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明(30)日止,為便利民眾繳稅,稅捐機關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自行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進行繳稅。

稅務局表示,該局辦理的地方稅違章裁罰案件,以逾期未完納使用牌照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裁處車主應納稅額1倍罰鍰,所占比率最高;目前,102年度使用牌照稅開徵已經接近尾聲,地方稅務局提醒車主務必繳清使用牌照稅後再開車上路!

稅務局提醒,車輛無論是路邊停車或在收費的停車格停車,抑或被警察機關以超速、闖紅燈等行車違規當場取締或逕行舉發,都是屬於使用公共道路的範圍,只要是逾期未繳稅被查獲有上開使用公共道路的情形,就會被處罰。

稅務局呼籲,請車主注意愛車102年度應繳納的使用牌照稅有無如期繳納,如果還沒繳納可就近向稅務局所屬八分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單,並於使用公共道路前儘速繳清,以免受罰。使用牌照稅繳稅方式及相關手續費如下:

1.臨櫃繳納:至銀行、合作社、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現金,不需手續費。

2.便利超商:金額2萬元以下,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便利商店繳納,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3.自動櫃員機: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4.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使用晶片金融卡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5.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6.信用卡繳稅: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手續費依各發卡銀行規定。

7.約定轉帳:約定轉帳則需於102年1月31日前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期生效,手續費由稽徵機關負擔。

稅務局表示,辦理約定轉帳之車主,請記得在4月30前預留存款,以方便扣款,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納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即5月2日)前,逾繳納截止日者,僅能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依限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

其它新聞

聯絡我們 網站導覽 線上客服 工作夥伴 小額贊助 Google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