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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推動以仲裁快速解決工程履約爭議獲監察院及產官學界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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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4-29 22:11   更新日期: 2013-04-29 22:11   天眼日報記者 謝佩妮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謝佩妮/台北市報導】

監察院於102年4月17日舉辦「公共工程採購履約爭議處理機制與適法性之探討」諮詢會議,由陳主任委員振川率領會內同仁共同出席該次會議,監察委員及受邀出席之前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律師、李念祖理事長、蘇錦江技師(建築師)等專家學者,分別就當前公共工程採購履約爭議處理機制之現況提問工程會,工程會亦說明以採購履約調解機制之精進作法,及推動以仲裁解決政府採購契約爭議等政策,獲得在場監察委員及出席代表一致肯定。

工程會指出,建立「公平透明合理之爭議處理機制,以健全工程環境,加速工程執行效率。」是工程會的目標。為提升履約爭議處理效能,自101年8月1日起開放調解案件當事人建議調解委員供作為指派參考,以提高調解建議接受度。經統計至102年3月底止,核定委員名單中有當事人提出建議名單之比率達97%,調解成立率亦提升16%,調解滿意度調查亦高達89%。

外,有鑑於工程採購履約爭議長期拖延未決,影響政府採購效能及民眾權益,故工程會自101年2月起推動「新」仲裁,並於同年6月修正6種與工程有關之契約範本,增訂有益仲裁機制之條款,廣獲業界、外商與政府機關認同。

工程會表示,如因機關之保守心態,造成工程執行效率不佳,不僅損害廠商及人民權益,亦影響機關行政效能。工程會陳振川主任委員表示對於採購履約爭議,依循政府採購法第1條所揭示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之精神,以中立、公正之立場及態度處理,今後亦將繼續推動以仲裁加速解決工程履約爭議,減少民怨,提升工程執行效率及政府採購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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