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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提醒住宅 及營業場所環境消毒 慎選合格病媒防治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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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06 18:27   更新日期: 2013-05-06 18:27   天眼日報記者 歐陽屏竹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歐陽屏竹/台南市報導】

炎夏將至,又到了蚊蟲滋生季節,許多飯店、餐飲業、集合住宅、公寓大樓開始僱請病媒防治業消毒除蟲。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加強查核病媒防治業者施作及施藥情形,取締違法業者。環保局長張皇珍籲請民眾慎選合格的病媒防治業,才能除蟲又確保居家健康。

環保局為確保環境消毒用藥安全,查訪病媒防治業施藥情形,發現部分業者未經許可即逕行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如佳絲本,40%)施作,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甚至有未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無照營業的業者,環保局均已加強稽查。

環保局說,選擇合格優良的病媒防治業者,可上環保署網站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點選「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查詢」。環境消毒前應請業者提供施作計畫書,以便確認實際使用的藥劑與施作計畫書內所列之環境衛生用藥相同,並認明有環保署許可字號「環署衛製字第OOOO」或「環署衛輸字第OOOO」,才是合法的產品。以免業者魚目混珠,使用農藥或標示不清的殺蟲(鼠)劑。

環保局表示,施作現場應設立明顯告示及黃色警戒帶,由專業技術人員督導施藥人員執行,施藥人員應穿著明顯易辨的公司行號制服或帶臂章,執行業務的車輛,應於明顯處標示公司型號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執照字號等資料,提升合格優良病媒防治業形象。民眾若發現業者違規使用農藥、偽藥或過期的劣質環境用藥,可打專線0800066666向環保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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