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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內住宿順手牽羊 遭警逮獲依竊盜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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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08 17:33   更新日期: 2013-05-08 17:34   府會記者 羅夜認 / 嘉義市 報導  

【府會記者羅夜認/嘉義市報導】

旅館內住宿順手牽羊 遭警逮獲依竊盜函送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巡佐蔡忠順、辛懷陸及警員林嘉隆,於日前擔服擴大臨檢勤務時,在嘉義市西區許厝庄仔一帶,主動發現1輛自小客車之駕駛遇警方臨檢時,眼神漂移不定且有刻意閃躲之嫌,經駕駛人同意搜索後,警方於其自小客車後車廂,查獲印有四間不同旅館標誌之室內拖鞋4雙,嫌疑人坦承該4雙室內拖鞋是在旅館住宿後順手牽羊而來,便將嫌疑人帶返所依竊盜罪嫌法辦。

查獲當日時間正值午夜0時左右,員警在執行擴大臨檢勤務時,主動發現該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乃作進一步的盤查了解,遂查獲嫌疑人車上有4雙拖鞋證物,嫌疑人只能坦承犯行、啞口無言。

承辦員警林嘉隆表示:該嫌疑人(林○○、嘉義市人),在製作筆錄時坦承該4雙是於民國101年11月份在旅館住宿時竊取得手,且是來自4間不同旅館之室內拖鞋,並放於自小客車後車廂內,以便有需要時得以自行使用,承辦員警由拖鞋上所打印之旅館標誌,一一通知旅館負責人到所指認並製作相關資料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第二分局分局北門所所長向安城表示,警方於執行攻勢勤務時,應落實主動且細心盤查可疑之人車,更需要注意員警本身之安全,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相信只要多加盤查,讓宵小無所遁形,如此一來,治安並能更加平穩,人民之生命財產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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