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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身攜帶懺悔文,嘸效,又被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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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1 15:12   更新日期: 2013-05-11 15:12   天眼日報記者 陳馨娚 / 基隆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陳馨娚/基隆市報導】

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小隊長張學良於102年5月8日率隊執行查贓勤務,在基隆市七堵區開元路「正光公園」前發現一男子形跡鬼祟,經出示證件實施盤查,被盤查人蔡嫌頓時一臉驚恐,並立即作勢要離開,此時張小隊長發現蔡嫌左手拳頭緊握,經令其打開,當場發現其手中之物正是1小包安非他命毒品,遂依法逮捕帶隊偵辦。

偵詢時,蔡嫌辯稱安非他命毒品係朋友所寄放,經檢視渠隨身攜帶物品,除有3支來源不明手機外,並發現1本筆記本,內工整的書寫成語並加註解,寫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一旦做錯了事就一生無法挽救)」、「一寸光陰一寸金(時間非常珍貴不應該浪費)」、「今是昨非(覺悟過去的行為是不好的、不對的、我以前的胡作非為、現在生活正常、工作順利、真讓人覺得今是昨非)」、「洗心革面(改去過去的錯誤,重新做一個好人)」,蔡嫌稱此「懺悔寶典」係其去年再度入獄服刑時,痛下決心要澈底悔改洗心革面,遂在獄中親手抄寫成語來惕厲自已,而又因僅國中學歷,怕不懂成語意涵,還特意加註解讓自己能時時警惕不要再重蹈覆轍,渠自今(102)年3月10日出獄後,為怕自己又犯錯,還刻意將此「懺悔寶典」隨身攜帶,隨時翻閱唸誦,張小隊長與其交談後,告誡他:「要真的懂成語涵義,真心悔改,才有實益,不是僅靠抄寫唸誦,看來你還沒大澈大悟,這次入獄後再認真的多抄一些吧!」

偵詢後,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蔡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續並將清查持有之3支手機是否為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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