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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農特產品藥檢趨嚴 請農友符合用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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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3 19:38   更新日期: 2013-05-13 19:3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蔡秀芬/屏東縣報導】

清明過後,時序進入端午,受惠於地理條件及充足陽光,屏東各項熱帶水果都早一步於全台上市。4月屏東的鳳梨滋味甜美,5月愛文芒果香氣足,玉荷包荔枝令人垂涎三尺,除了供應全台各地消費者享用外,農民及出口業者早已摩拳擦掌,積極準備外銷。屏東縣政府特別提醒生產農友及各供貨農民團體,日本今年5月1日起修訂輸日本芒果、鳳梨及荔枝農藥殘留標準,請大家特別注意外銷各輸入國規定及生產品質,以免遭退貨及產生無謂的損失。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指出,外銷果品除了所用農藥需符合輸入國規定外,殘留標準也要必須該國的容許範圍內。例如,日本同意於鳳梨使用的「芬殺松」安全容許量標準已由原本的5.0ppm下修為0.01ppm;「腈硫醌」同意於荔枝及芒果使用,但荔枝的農藥容許殘留量已由0.5ppm下修至0.3ppm;愛文芒果的農藥容許殘留量5月1日起也由原本的0.5ppm下修至0.01ppm。準備外銷的農民使用時應注意安全採收期或調整防治用藥,避免安全容許量超過輸入國標準,以致無法外銷。

除了符合輸入國的用藥規定外,農民使用農藥時,也應依照臺灣的農藥殘留容許標準,勿使用該果品未登記核准使用藥劑。「益收生長素」在臺灣尚未核准使用於芒果。目前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尚在試驗「益收」使用於芒果的標準用量及容許殘留量階段,尚未正式核准公告前。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呼籲,農友使用農藥時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造成自身的收益受損,連帶使購買人對於屏東縣農特產品失去信心,造成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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