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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02年全民防衛「萬安36號」

演習-「全民防空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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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4 10:33   更新日期: 2013-05-14 10:3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麗珍 / 新竹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劉麗珍/新竹縣報導】

新竹縣102年全民防衛「萬安36號」

演習-「全民防空演練」

新竹縣102年全民防衛「萬安36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將於本(102)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在此籲請全縣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聽聞防空警報發放時,應配合實施疏散避難,且演習期間,在不影響民眾上下班(學)與主要作息狀況下,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光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並提醒民眾,防空警報發放時,將以模擬本縣地區猝然遭受敵方飛彈、戰機等襲擊,由聯合空中作戰中心/空管中心發布防情狀況,誘導軍、警防情單位實施防情傳遞作業與發放防空警報,凡本縣所有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均須配合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避難演練。

宣導事項:

一、民眾利用所處地形、地物實施緊急避難,以減少傷亡,相關準則如下:

(一)在家庭及公共場所之人員應緊閉門窗、水電、瓦斯、熄滅燈火、音響,立即進入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二)在車站之旅客及街道中之行人,應依避難指示,由空襲執勤人員引導,立即進入附近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三)在工作場所(如機關、社團、工廠)及在學校之人員,立即進入指定之防空避難位置避難。

(四)在郊外之人員,就近利用地形、地物避難。

二、交通運輸工具依規定迅速採取疏散避難行動,相關準則如下:

(一) 在市區停放之車輛,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

(二) 在幹道行駛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或就近轉入非幹道停放,仍無法停靠者,則繼續向郊外行駛,不得阻塞道路通行。

(三) 在非幹道上行駛之車輛,即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

(四) 在郊外之車輛,不得進入市區,車內乘客就近疏散避難。

(五)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六)東西向快速道路高架及地面段正常行駛,地下段停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指揮疏散避難。

(七)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各交流道(中山高速公路湖口、竹北交流道及北部第二高速公路關西、竹林、寶山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疏散避難。

(八)各漁港停泊之船隻一律靜止,航行中船隻應加速離開航道,向附近港邊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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