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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巡邏車輛授車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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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4 17:02   更新日期: 2013-05-14 17:02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 屏東縣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蔡秀芬/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14日上午在縣警局交通隊主持新購警用機車授車典禮,今年再增購51輛,汰換逾齡警用機車、巡邏車,鍾佳濱代表縣長曹啟鴻感謝縣議會大力支持警方增購車輛的預算案,希望透過新增車輛的機動性,提高見警率及服務品質,成為維護治安、防範犯罪的利器。

屏東縣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工作,近二年來在縣政府及縣議會大力支持下,透過逐年預算編列及追加方式辦理汰換,巡邏機車逾齡比率由高達77.43%已大幅降至24.81%,但巡邏車部分仍高達54.59%,所以警察局這次採購警用車輛以巡邏車為主。

昨天的授車典禮,包括縣議員李世斌、李清聖、邱名璋、蔣家煌、林亞蒓等人出席,副縣長鍾佳濱表示,這次警用車輛汰換經費,縣府編列2000萬預算,感謝議員們的支持通過辦理採購,全新的裝備,必能讓警察同仁在各項執法及為民服務工作上,提高服務品質與見警率。

副縣長鍾佳濱強調,警察是人民保母,執法工作應考量民眾的需要,就像警務人員配戴的帽子外圓、胸章方正一樣,「方正代表執法公正不阿,外圓象徵處事圓融,提高服務滿意度」,未來配合逐年汰換老舊警用車輛,讓屏東的治安無憂、人民的生活無慮。

縣警局指出,今年度警察局編列「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汰換警用車輛」經費新台幣2000萬元,計採購汰換巡邏車22輛、偵防車7輛、通訊車2輛及巡邏機車20輛,這次警用車輛增購後,巡邏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降至42%左右,對於員警執勤車輛調度及出勤機動性將有所幫助。

縣警局長林金郎感謝縣政府對屏東分局辦公廳舍遷建、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建置及汰換逾使用年限警用車輛各項經費編列,讓警政工作推展更為順遂。他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且警察勤務具有其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之警用車輛,藉以提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對於第一線打擊犯罪與為民服務的警察而言,絕對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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