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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分局將於5月17日至19日執行局頒『取締酒後駕車』併『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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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6 20:09   更新日期: 2013-05-16 21:57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江 / 台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田進江/台南市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將於102年5月17日至19日執行102年5月份局頒『取締酒後駕車』併『防制危險駕車』,為保障民眾生活安全屆時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件發生。

該分局表示:於道路上蛇行、二輛以上之汽車於道路競駛等危險駕車違規行為,除本身危險外,並危及他人,且罰則極重,為免家人擔心,請勿參與危險駕車不當行為。

酒後駕車、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對交通安全威脅甚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或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變造、偽造、未懸掛車牌、無照拼裝車等違規行為從事不法,使警方難以追查,永康分局將針對上述重點違規將加強稽查取締,並藉以保障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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