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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民間教育團體「牽手護孩子 、拒當白老鼠」訴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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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日期: 2013-05-18 23:00   更新日期: 2013-05-18 23:00   天眼日報記者 王詩嬌 / 台北市 報導  

【天眼日報記者王詩嬌/台北市報導】

針對今(18)日民間教育團體就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疑慮,教育部回應說明如下: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有無依照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執行之疑慮

為落實總統教育政見,教育部2010年8月召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提出「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為多數期盼與共識」之結論與建議,推動策略包括:要立法保障;擇一縣市試辦,再全面實施;明定實施期程等乙節,係指推動策略之建議,其前題仍以「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為多數期盼與共識」。

教育部據此召開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工作小組會議其委員即為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形塑小組之成員,該工作小組仍以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建議聚焦共識,但就擇一縣市試辦乙節,認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不同於國民義務教育學生在地就讀情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生有共同就學區、跨區就讀之性質,又有減免學費之公平性,尚難擇一縣市試辦,且委員討論應回應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明定實施期程」;準此,委員共識並於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提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各界長期關注與許多人的企盼…提供全體國民十二年優質的國民基本教育,是政府新世紀的責任」,並於行動方案:提出「民國103年8月1日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且於民國100年9月20日奉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完成法制之行政程序。

綜上,民國103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社會多數期盼與共識,亦回應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與建議,尚無5月(14)日教育團體所提「真的有依照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在執行?」之疑慮。

二、國中會考供免試與特色招生一試兩用之建議

國中教育會考是學生在國中學習階段的總結性評量,透過會考的辦理,可以讓學生、家長、教師和學校瞭解學生的學習品質,並讓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特色招生係經認證為優質的公私立高中及高職,為落實因材施教與開展學生多元智能,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發展之精神與學校特色課程教學之需要及報經主管機關及各區審查會審慎審查後核定之特色招生計畫,透過公開甄選或考試分發方式,遴選符合其性向、興趣與能力之學生,以接受學校適性化教學與輔導,因此,特色招生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目標顯有不同,其考試目的與用途並不相同,故不宜合併一試兩用。

三、國中教育會等級之建議

國中會考將各科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加標示,由於各科等級的表現描述已事先擬定完成,學生可以透過表現標準的描述來瞭解「自身」的學習成就同時,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等工具學科成績為「待加強」之學生,透過學生在會考的表現,教育主管機關瞭解學生在各標準的比率,可以有效監控學力。

為適時徵詢及回應各界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意見,教育部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諮詢會」,邀請部外學者專家、團體、學校代表組成,下設課程教學組、適性輔導組、學校均優質組及入學制度組;以理性及有效的方式進行意見溝通,聚焦於議題之討論,凝聚共識,提供相關務實之意見與作為,供教育部政策推動參考。各界有關政策之建議,皆可藉由諮詢會管道提出,以利凝聚共識。

四、明星學校定位問題

明星學校或是傳統名校並非政府所訂定或授予,是歷史與社會自然形成的結果。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理想願景之一,即為創造公平、優質及均等之後期中等教育,使處處都有獲學生及其家長認同之「多元、特色、專業」的優質高中職;因此,教育部持續透過高中職優質化方案、均質化方案、大學校院協助高中職優質精進計畫及推動優質高中職認證等措施,以落實校校優質、區域均質的理念;同時,教育部將積極落實宣導措施,強調校校優質等觀念,務期於103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多數學生能透過免試入學,適性就近選讀優質的高中職校。

十二年國教積極致力於「扶助弱勢、珍惜精英、重視多數」方向努力,改變以往眾星拱月的明星高中思維,邁向群星爭輝以校校是明星之目標。

五、有關臺灣學生近幾年競爭力是否逐年下降

綜觀我國學生近年國際競賽成績,PISA成績於2009年雖略有下降,但我國學生數學(第5)與科學(第12)排名仍為國際排名之前列,其他如促進國際閱讀素養研究 (PIRLS)(每5年辦理)2006年第22名,2011年則晉升至第9名;2011年國際數學與科學教育成就趨勢調查TIMSS國際排名成績都在第六名之前。又臺灣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TASA)歷年成績,2010年的國中各科成績、2011年高中高職各科成績均微幅進步上升,並無台灣學生近幾年競爭力下滑之慮。

六、免試入學以零抽籤為目標之疑慮

為了緩解社會大眾對免試超額抽籤所產生的疑慮及不安,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反應升學價值觀,降低考試對教育的負面影響,在「國中基測」階段性任務完成後,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將藉由各學科學習領域事先設定的學生表現標準,來評定其能力等級,具體描述學生能力的特徵,而非以分數或全體考生百分等級(PR值)的方式呈現,不僅可以降低學生間相互比較的壓力,也能藉由通過教育會考的基本等級檢測學生基本能力,與各先進國家(例如:英國、美國、澳洲……等),透過外部評量以適時了解並檢核學生學習狀況的理念相同。

教育部委請臺師大心測中心評估103年免試超額比序的可能情形,已執行兩階段試模擬作業,在不變更各科成績三等級之原則下,教育部將邀集各巿轄市、縣市政府就「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加註標示」之方式進行研商,以達零抽籤之目標

七、超額比序如何公平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之內涵,是落實國民教育法第1條有關「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58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之規定,並以教育原理相關原理原則訂定超額比序項目。各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之超額比序採計原則,皆依照教育基本法,經各該主管機關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參與審議之代表人士包括專家學者、社會人士、主管機關代表、教師、家長及校長團體代表等,各就學區需訂定多元學習表現一致性規範,符合定義明確、採計明確、標準一致、流程簡化、程序完備及落實宣導等原則,建立公平計分機制,維護每個學生公平參與的權益。

超額比序項目之規劃主要是尊重每個學生能力差異,讓每個學生發展自我優勢能力,而非鼓勵學生每一項都要得分。引導學生重視品德教育,培養學生合作能力外,更要鼓勵學生適性均衡,如競賽、幹部與社團,多探索潛能,以及發展自己的興趣。為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相關作業之推動,教育部並建立「選填志願輔導平臺網」,提供相關公開資訊,加強國中輔導學生適性發展,使學生選其所適,愛其所選。

綜上,民國103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是社會多數期盼與共識,今(18)日某教育團體所提「真的有依照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在執行?」之議,並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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