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宜蘭高商學生陳○羽(84年次,宜蘭縣員山鄉),101年5月15日7時40分搭公車上學途中,途經宜蘭火車站感到身體不適,於是下車向宜蘭警分局民權所請求協助。
陳生表示已向校方請假,惟未攜帶足夠之金錢,且因身體不適恐無法自行返家。楊員在告知家屬後,便以巡邏車護送陳生返家休息,家屬對警方熱心協助之舉,深表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