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會記者李秀雯/彰化縣報導】
泰和所查獲酒後騎車公共危險案 彰化警察分局泰和派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名陳姓騎士騎乘輕機車,行駛中左右晃動,疑有飲酒駕駛嫌疑,經警方攔查後發現陳男身上傳來陣陣酒味,滿臉通紅,經實施酒測,陳男檢測值竟高達1.26MG/L,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吉政鄭重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醉不上道,平平安安回家最好,希望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後悔莫及,並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生命並尊重他人生命、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