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小額贊助                 回上頁回首頁             


讀者投書  






 

        

udn新聞聯播系統 

假釋者也需要人權

    據了解受刑人假釋出獄之後,路途都非常坎坷,到處被社會排擠,未來的命運更遙不可知!的確從黑暗要迎向陽光,是要接受很多的考驗!
   
電視「美夢成真」有一段阿莫逃獄後,唐明語重心長地勸他,要好好地再回去服刑;因為服刑是一種自我反省,給自己一個自新及再教育的機會,這個畫面很讓人感動。犯罪防治是政府施政重要的一環,然而人一旦犯錯,好像被貼上標籤似的,永無翻身之地;尤其是對一位假釋或服刑期滿而重返社會的「更生人」,當他們要重新適應社會生活時,方發現困難重重!在工作、生活、家庭、人際關係、、、面對諸多的壓力,當他們走投無路時,處處被拒絕徬徨不知所措,有些人就自暴自棄、有些人就自我逃避、甚至自我封閉、有些人甚至又再度罪犯或乾脆自殺算了、、、此時忍不住要質疑:當初為保障人權而制定的「更生保護法」在那兒?執行此法的團隊哪裡去了?
   
筆者曾從事社會福利工作,印象最深刻的是政府在執行「少年保護法」時所做的配套措施,當時的團隊包括:社會局、少年法庭、學校、家庭、警政等單位的結合,且需共同來合作執行;一個「team work」是要環環相扣、相互支援,才可讓這項重要的措施落實,確實達成任務,很難但很實際!這個法規的實施,的確救了很多不幸的青少年,讓他們的人生有重新再來一次的機會!
   
對於這些處於弱勢的族群,我們更要敞開雙手,用包容的心去接納、溫暖他們;並確實去執行,落實法規的立法精神,讓他們能再度為自己開啟一條新的人生大道,更重要的是尊重每個人都有他的「基本人權」!

筆名:關欣
職業:文字工作者

97年07月28日

回上頁                                                  回首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頁    下10頁

 

到訪人次:    

回上頁回首頁



社長室採訪組編輯組廣告組人事組

台北市總社  回上頁回首頁 列印  高雄市分社

總社管理處

324-99 中壢郵政14支31號信箱

建議您使用Internet Explorer以解析度800x600瀏覽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