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縣長信箱回覆

信 件 處 理
 列管編號: 00243426
 寄件者: 黃招斌
 檔案:  
 主  旨: 建請交通局實際會勘,能開啟中壢市長春二路與文化路口的交通號誌
 內  容: 內文:
建請交通局實際會勘,能開啟中壢市長春二路與文化路口的交通號誌

原載於: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129041 
 陳情時間: 2014-07-28 01:21:22
 案件回覆時間: 2014-07-28 13:10:41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有關開啟中壢市長春二路與文化路口的交通號誌問題,經交由本局處理說明如下:

有關開啟中壢市長春二路與文化路口的交通號誌問題,因該路口與長春路太近,只要一開啟紅綠燈運作就會嚴重塞車,因為太近不管號誌怎麼調整連鎖及秒數都沒有用,開啟後多次遭民眾投訴反應,故本案經本局數次邀集相關單位及里長現場會勘後決議以閃光號誌為主配合行人觸動號誌,只有行人要穿越道路時按鈕才會運作,其餘時間以閃光運作提醒往來車輛注意長春二路車輛。

若您對本案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您撥打本局交通工程科專線(03-332644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 局長高邦基 敬上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 承辦人:常斐春 電話:3326442

 
承辦人附加檔案:  
滿意度調查表: 前往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表
個人資料: 前往個人資料

  

天眼日報編輯部黃彥樺網頁編輯

更新時間:2014/08/09 12:45:58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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